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稳住经济大盘的决策部署,金华市建设局连续出台系列“硬核”举措,全力助企惠民纾困,服务经济稳进提质。
一、优化服务,加大企业扶持力度
1.实行告知承诺制
疫情期间,新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轨道交通工程(无赋码项目除外)可实行施工许可、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告知承诺制,在保证质量安全情况下支持施工单位加快项目建设。
2.享受A级信用评级
全力扶持优质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对市外新引进的一级及以上总承包企业,在未有项目信用评价前,享受暂定A级信用企业待遇。
3.鼓励创优创杯
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工程奖项的,根据合同约定可分别按照不低于3%、2%和1%的标准计取优质优价费用。
二、多点发力,全面助企降本减负
4.加大保证保险制力度
涉及工程建设的各类保证金,企业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现金、保险、保函等形式。信用良好的本市特一级建筑业企业,履约保证金降低至1%。
5.调整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组成
在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中增加疫情常态化防控和“智慧工地”费用,计入建安工程造价。
6.推行施工过程结算
对工程造价在1亿元以上或施工工期在18个月以上的建设项目试行施工过程结算,助力解决结算难问题。
7.提高政府投资项目进度款支付比例
政府投资项目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由80%提高至85%,验收合格的工程必须在规定的结算周期内完成结算并支付。
8.水、气费用缓缴
对因疫情影响暂时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用水、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设立6个月费用缓缴期。
三、精准靶向,更好满足群众需求
9.实施住房公积金缓缴政策
受疫情影响缴存住房公积金有困难的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可按规定申请在2022年12月31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疫情影响的缴存职工,2022年12月31日前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的,经申请可不作为逾期处理。
10.提高租房提取公积金额度
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无房职工租房提取力度,每户家庭最高提取额从原来的每年24000元提高到每年30000元。
技技术,提升风险管控,迅速找到问题存在的源头,使管理者能通过基本的事实进行决策,对项目风险进行有效的预测、分析、防范和监控。
根据信息化建设的新思路,集团下一步将加大基础设施投资力度,培训信息技术专业人才,营造良好的内外部环境,加强信息技术的应用研究,力争实现文档数据信息化、沟通交流信息化、过程控制信息化,为企业稳健发展提供强大的科技支撑,提高综合竞争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