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7月1日,新的一批降费措施推出,其中,建筑领域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上限由5%降至3%。
为兑现“减负万亿”的承诺,在建设领域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上限由5%降至3%的同时,还清理了能源领域政府非税收入电价附加,取消其中的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将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标准降低25%。国务院要求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简政放权、减税降费等举措,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重大举措,一定要不打折扣地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