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深化推进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加大建筑业从业人员工伤保障力度,新开工项目参保率达到100%。
《通知》要求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将工伤保险参保证明作为合法“施工许可证”的前提条件,坚持落实参保缴费、项目施工等信息公开制度。人力社保、住建、安监、工会等部门要加强合作,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利用好现有的安委会、行业协会、联席会议、定期会商等平台,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全面提升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质量。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要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努力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优先为建筑项目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对参加工伤保险的建筑项目,及时出具《建筑施工项目工伤保险参保证明》,并在信息系统中建立相应的资料数据管理库。与此同时,进一步强化措施,有效开展督查通报,推动工作落实。